天津一老总骗情人百万元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
2007-08-08 来源: 作者: 阅读:
天津一公司老总王瑞良通过婚介结识、骗取女子钱财。日前,朝阳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。
王瑞良曾是天津市福瀚商贸发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他结识女子张某后向其“借”走货币共折合人民币87万余元。翌年,王瑞良又从另一女子处骗走61万元。法院认为他隐瞒婚姻状况,编造“借款”理由骗取钱财。据此,法院以王瑞良犯诈骗罪判决他有期徒刑13年,罚金1.3万元,并责令其退赔148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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